3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即日起,济南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省内旅游经营活动。
各旅游企业暂不得经营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各区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根据疫情情况,精准化差异化推动本辖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防疫物质保障和营业场所管理,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做好人员管控,确保游客、员工防疫安全。
3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如旅游景区、饭店、影剧院等将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旅行社组织一线防疫人员团队游可获奖补。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
实行线上购票分时段预约
根据《意见》,山东将根据全省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
对于旅游景区、饭店、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
要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
奖励抗击疫情的佳作
《意见》提出,调整省、市两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省本级从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
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
统筹利用省级影视推进相关资金,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补。
鼓励A级景区升级
在助推市场恢复活力方面,《意见》提出,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免费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要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内外一类客源市场实施精准营销,推动市场快速升温。
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改造升级,各市政府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
统筹中央、省级资金,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开展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会展、培训、内外宾接待等公务活动在省市规定的支出定额内委托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
推动景区夜间开放
我省将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由旅行社完备相关资料,按照先报备、后审核的程序,每人补助50元,费用由省本级承担。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补。
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予以奖补。
我省还将提振夜间旅游。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3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促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举措
●文化和旅游行业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
●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
●安排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
●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奖励
●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补
●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
●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予以奖补
●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演市场,培育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
下一篇:什么时候买机票价格最合适